2023-01-07 16:50:01
现在已经进入到商品社会了,大家居住的住宅都是用钱买下来的或者租下来的。不同位置不同楼层的房产价格是有着很大差异性的,所以早已经没有了所谓换房子之说,只有买卖房产之说。换房子的说法是在过去的计划经济年代,房屋分配的时代才会出现的产物,而且一般这些房产都属于房产局的公房,而不是个人的私房。
所以有些老人可能还活在过去的年代中,自己住的楼层高爬不动了,就觉得是不是可以同下面楼层的民众进行换房子。但是这种操作在法律上首先就不成立,因为换房子,那么也就意味着房产证要重新进行更换。在现在不论是买卖还是赠予,房产证的更换都是需要补相关的税费的,这可不是一笔小钱哦。
另外有些老人提出房产证不动,大家换过来居住。这其实也是一个不切实的想法。先不说被换房子的一家人,每天需要多爬三层楼。另外一点那装修都不一样,自己的房子不去住,非要住别人的房子,难道真的自己脑袋有问题吗?那么在此情况下,住在楼层高的老人应该如何办呢?
其实可以考虑卖掉高层的房子,重新买低层的房子。这可能是一个最现实的选择,房子仍然是自己的,但是可以通过买卖房子的过程重新装修,重新换楼层,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来居住。房产的面积也可以有所缩小,其实老人是不需要多大居住面积的面积太大了,收拾起来也很麻烦。面积缩小所产生的差价收入,完全可以用于装修以及未来的养老所需。
另外一个办法,那就是将自己的房子出租,自己去租一个楼层比较低的房子。一方面获取的租金收入,另一方面每月也自己交的租。但是如果没有子女帮助操办的话,可能对于老人来说相对来说这个事比较麻烦。因为自己的房子出租,那么租客的签合同、日常的事务办理东西更换都是事情啊。当然自己去租房子,也会面临租客所面对的所有问题。如果没有子女帮忙,其实对于老人来说还是一件相对困难的事情。
但是不论如何,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了。换房子已经是不可能实现的想法了。如果不能时间换房子还要骚扰楼下的邻居,那其实可以安装监控,取得证据后向公安部门报案,对于老人进行批评教育。如果有造成损失的,那就进行索赔,索赔不成就向法院起诉,别觉得对这个事情小事大做了,但是只有这样做,其实才能让所有的老人收手,否则这种骚扰会无穷无尽。
民法典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